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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墨区委编办三线用力强“监管” 持续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
发布日期:2023-08-27

为持续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,即墨区委编办以抓实部门三定”规定落实情况为主线,在规范决策程序、制度建设、实名制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监督、形成工作合力,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。

一、完善内部审查,前移“监管”关口。着眼提升机构编制决策科学化水平,制定《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内部审查办法》,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构建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。明确审查范围,把拟出台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、机构编制调整决策等纳入审查范围,实现审查全覆盖;严格审查依据,重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、党内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等依据,对是否违反相关规定、职权、程序进行重点审查;规范审查程序,加强科室联动,形成工作闭环,未经审查的机构编制事项,不得提请室务会研究或者进入文件签批程序。

二、密切协同配合,增强“监管”力度。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,持续加强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建设,大力提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效力。印发《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、加强实名制管理的意见》,建立“日调整、周校对、季核查、年备案”的模式,督促各部门及时办理实名制业务,确保实名制数据准确;同时,建立与组织、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作配合机制,通过工资统发联动审批、开展“吃空饷”专项整治等手段,强化实名制在人员录用、社会保险、经费核拨流程中的节点效力。

三、加强督查评估,提升“监管”质效。抓实抓牢机构编制事中事后监管,加大对“三定”规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,结合巡察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,审计等渠道,定期对部门职能履行、划转职责落实、权责清单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,全面掌握机构编制事项执行落实情况,切实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。同时,以事业单位监管“负面清单”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督检查为抓手,依法对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、机构职能编制规定、章程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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